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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修订经农药处理种子监管措施及豁免条件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4:4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对经农药处理种子的相关监管规定相协调,加利福尼亚州农药监管部(DPR)拟对加州境内经农药处理种子的处理方式、相关使用情况的报告与监管等农药监管措施进行修订。

拟议中的监管措施包括:

1.明确什么是经农药处理种子;

2.规定在符合加利福尼亚州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此类种子可免于注册手续;

3.要求报告在加利福尼亚州种植的经农药处理种子的情况;

4.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允许免除对这类种子种植的监管要求。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