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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通报《公共卫生部关于翻新医疗器械的通报草案》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9-08 10:1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年9月2日,泰国通报了《公共卫生部关于翻新医疗器械的通报草案》。该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翻新医疗器械”“产品所有者”和“授权代表”的定义;

——翻新的医疗器械应由产品所有者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翻新;

——通报附件中规定的翻新医疗器械应符合IEC 63077标准、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包括ISO 13485(仅限于翻新范围)以及标签要求。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11月1日。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