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发布对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的337部分终裁
责任编辑:信息部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17 14:4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5年9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调查编码:337-TA-145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浙江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25日作出的初裁(No.11、12)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新加坡Brilliant Labs Limited of Singapore的调查,并设定预计结案日期为2026年12月21日。2025年6月17日,美国Ingeniospec, LL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12,078,87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新加坡、德国共13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