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涉华摩托车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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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5-12-04 17:2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5年12月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1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葡萄牙语:pneumáticos novos de borracha,diagonais,dos tipos utilizados em motocicleta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2.18美元/千克,泰国为1.10美元/千克,越南为2.18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40.00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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