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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7-31 09:4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7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酸钠(Sodium Benzoat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Wuhan Youji Industrie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7.6%、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Tianjin Dongda Chemical Group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5.4%、山东通泰维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TongTaiWeiRun Food Science Tech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63.8%、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116.4%。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16 31 00TARIC编码为2916 31 00 9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101日至20259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1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