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调整对华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税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11:4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年8月2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上诉法庭于2026年6月11日发回的重审令,重新审查了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 Filament Yarn)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决定将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率由5.35—20.78%调整为3.07—19.32%,调整后的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4年11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4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402.3300和5402.6200。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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