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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10-08 09:2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年9月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6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税率为11.12%、韩国涉案产品税率为9.57—14.82%、俄罗斯涉案产品税率为16.31%、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税率为14.94—24.61%。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500。措施自2026年6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