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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铝制门窗作出双反初裁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10-16 09:4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具体如下:出口商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有限公司(Altop Facade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均为0,中山市博路德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Broad Windows and Doors and Curtain Wall System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广东科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Guangdong Kete Facadetech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2.1%、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珠海翼鹏科技有限公司(Zhuhai Yipeng Technology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1.6%、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佛山市澳美家门窗有限公司(Foshan AMJ Windows and Door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3%、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广东省远江幕墙有限公司(Yuanjiang Facade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4.8%、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其他应诉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0.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9%。本案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