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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责任编辑:发展研究部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10-16 09:4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年10月1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52/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越南语:sản phẩm sợi dài làm từ polyeser)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3.36%—17.45%(详见附表)、印度税率为54.90%、印度尼西亚税率为21.94%、马来西亚税率21.45%。措施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