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A1204383/2025-76829 | 信息分类: | / / |
| 发布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 | 生成日期: | 2025-11-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相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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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消息,10月28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强和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等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部长扎夫鲁分别代表中方和东盟方,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
据悉,中国与东盟自2002年开启自贸区建设进程,2010年自贸区1.0版全面建成,2015年完成2.0版升级。3.0版建设于2022年11月份正式启动,2025年5月份全面完成谈判。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议定书有关情况进行解读时表示,议定书以推动开放、互利、包容合作为目标,适应国际经贸发展新趋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2.0版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积极吸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制定符合区域经贸合作特点和需要的新兴领域规则,助力打造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和供应链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深入拓展新兴领域。3.0版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5个领域,体现了双方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新兴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和行动。特别是纳入供应链互联互通、绿色经济和消费者保护领域,成为中国和东盟自贸实践的全新突破。
二是全面提升开放水平。3.0版在货物、服务、投资市场准入已达到较高水平开放基础上,聚焦规则与合作领域,作出了中国和东盟各自自贸实践的最高水平承诺。特别是建立了贸易便利化等“边境上”传统领域和数字、绿色、供应链等“边境后”新兴领域的系统性合作框架和机制化安排,明确了具体合作领域和重点举措,将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三是着力促进包容发展。3.0版在积极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同时,还纳入了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通过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提升最不发达国家履约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使中国与东盟各国企业和人民都能够从区域经济增长中受益。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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